學術不端的現象,在中國存在已久。 2018年10月,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發(fā)布的《中國反腐倡廉建設報告NO.8》梳理了近20年來國內媒體公開報道的64起學術不端典型案例。 對于海外留學生來說,考試作弊、論文抄襲、數據造假等行為更是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。 記者為此梳理了一下幾個熱門留學地對于學術不端等行為的懲罰,希望海外學子們引以為戒。
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,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(guī)定,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。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(lián)的,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、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。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,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,載明以下內容:
根據中國教育部2009年3月公布的《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》,將高等學校中以下7項,被列為學術不端的行為:1.抄襲、剽竊、侵吞他人學術成果;2.篡改他人學術成果;3.偽造或者篡改數據、文獻,捏造事實;4.偽造注釋;5.未參加創(chuàng)作,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;6.未經他人許可,不當使用他人署名;7.其他學術不端行為。 教育部相關通知截圖(來自教育部官方網站)
雖然校方制定了諸多規(guī)章制度嚴懲學術不端行為,利用現代化的軟件檢測抄襲和不正當引用,但是大學生的學術不端行為并未明顯減少,反而越來越多的學生公然抄襲、數據造假,甚至是找槍手代寫論文。 而另一方面,我國大學教育越來越重視培養(yǎng)大學生的研究能力,大學生不但要經常完成課程大作業(yè)、學期論文、畢業(yè)論文等,還經常參加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大學生科研作品競賽,甚至參與導師的科研項目。